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

金融机构互联网化:金融机构所架设的在线平台,既提供投资产品也提供融资产品,如电子银行、保险网销。
互联网公司金融机构化:要做金融产品的制造商,互联网公司必须获得相关牌照。在这个范畴下有两个亮点:一是互联网 / 电商系小贷公司,借助电商平台收集交易数据,从而挖掘在线商户的融资需求,并利用大数据控制信用风险,进行小贷业务,如阿里小贷。二是互联网公司参股的民营银行。
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开发: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在股权层面进行合作,建立合资企业并获得金融牌照,共同设计、打包、生产投融资产品,如众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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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划分为3个层次:
1.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手段提高传统金融的效率,银行网银,第三方支付,网上基金代销属于这个范畴
2.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和思想改变交易结构,阿里金融,P2P属于这个范畴
3.利用互联网颠覆传统金融 – 目前只有比特币有这个影子

下面就这三样划分来谈一下具体的项目和产品:
在第一个范畴中银行网银略过不谈。在支付方面:支付宝、拉卡拉和快钱是我觉得做的最为突出的产品。支付宝依托淘宝、天猫的大交易量一举获得了最多的支付用户,而以强大的用户规模为依托支付宝和银行等结算终端的谈判砝码巨增,成为国内支持银行最多,支持服务最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最近触角甚至伸到了理财领域做起了货币基金。在支付宝身上提现的是互联网典型的用户经济、体验经济和某丝经济。拉卡拉是另一个以互联网技术提高效率的典型,除了在各个便利店都有他的缴费机之外,其与Square类似的手机读卡器为千千万万小商户和个人用户提供了极大方便,绕开了支付宝快捷支付额度的问题及网银的体验问题。快钱的业务除了网上支付外还有线下收单和清结算,在无数线下商户里装了POS机,这些商户的流水数据是一座大金矿。
在第二个范畴中,阿里金融标新立异,第一个做到了在淘宝、天猫的闭环体系内以大数据控制信用风险,且体验极棒(当然淘宝、天猫店铺充当实际上的抵押物也功不可没)。阿里的创新在于改变了传统信贷的交易结构,以前要到银行申请,银行再花两个月做尽职调查的繁琐过程变成了5秒钟的快速放款。P2P也属于以互联网改变金融交易结构的典范,P2P指的就是点对点的直接融资,虽然现在在中国(其实乃至全世界)真正依靠P2P实现金融脱媒的可操作性极小,可是通过一定的金融媒介以P2P的形式扩大贷款总量和帮助的人群数量还是具有极大的普世意义(毕竟P2P的借款是小额的)。放眼国内的P2P,我个人看好的是有利网、陆金所、开鑫贷等平台、线上线下对接的模式。在我看来,P2P作为一种融资形式不应该成为变相攫取高额利差的工具 – 就像央行行长刘士余说的,P2P自己深度介入线下交易,在线下开门店就是变异。像有利网,陆金所等模式在我看来是真正有互联网基因的P2P,模式与团购极为类似,利用P2P的形式扩大了可贷款人群和贷款量,同时利用互联网极大减少了交易成本,使理财用户真正获得了实惠。
第三个范畴目前来看只有比特币有希望(其实还有被央行封杀前的Q币)。这种不要央行、有限的货币供给有助于真正消除通货膨胀、货币兑换等诸多问题。可是其发展的核心桎梏也就在这,货币是需要有极大保有量才能称之为货币流通的,有限的比特币供给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币值的上升其实就是变相的通货膨胀。
作者:房十五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1622649/answer/18857590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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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的商业模式

融360的模式是“搜索+匹配+推荐”。
比如,你想借5万块钱装修房子,可以在网站输入贷款用途、金额、期限及个人信息,系统自动在数据库中搜索、配对,找到不同金融机构的小贷产品,输出一份相应的银行及其他信贷机构的列表。这张列表上呈现了银行名称、信贷产品、利率、总利息、月供、放款时间和贷款总额等信息。用户进行比较后,可以在线填写申请材料,申请一家或几家银行的贷款。申请完成后,相关银行的信贷经理会与申请人进行电话联系,确认信息,申请人可以再度比较各家银行的产品,之后就可以去分行或支行申请贷款。
融360对用户免费,盈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向金融机构推荐贷款客户,并收取推荐费,这一部分盈利来源需要平台的细致匹配来支持。
二是撮合交易。在用户申请贷款过程中,融360帮助用户完成整个贷款流程。贷款获批后,融360收取贷款额的一定比例作为返佣。
三是金融机构投往该网站的广告费,需要依托海量流量产生,但广告收益并不是融360收入的重点。
四是“一站式的服务费”——融360为金融机构提供风险管理,这个对风险管理的服务费是融360盈利模式中占比越来越重的部分。

互联网金融已存在的6种模式与6大特点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具有融资、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互联网金融的逐渐 兴起,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有益补充和延伸,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更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模式
(一)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银行签约,提供支付结算接口的交易平台。作为目前主 要的网络交易手段和信用中介,第三方支付市场正进入成熟期,迄今已有200多家企业获得了支付业务许可证,2012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3.8万亿元。
(二)网络小额信贷,是指互联网企业将电子商务平台上积累的客户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映射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 价,批量发放小额贷款。网络小额信贷将大数据处理和云计算技术结合在一起,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有用的客户信用等信息,具有“金额小、期限短、纯信用、随借 随还”的特点。
(三)互联网金融渠道,是指利用电子商务网站庞大的用户群,将金融产品和网络服务深度结合,借助互联网渠道向客 户提供金融服务。用户可直接在网上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获得相对较高的收益,同时这部分资金还能随时用于网上购物、转账支付等。相较于传统金融产品, 具有不限购买门槛、无手续费、随时赎回等优点。
(四)P2P网络信贷,是指P2P公司搭建网络平台,把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信息直接在互联网上发布并匹配,资金供 需双方直接联系,绕过银行、券商等第三方中介,为用户提供直接投、融资服务,其本质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据统计,目前国内活跃的P2P平台已超过300 家,2013年P2P网贷规模将有望达到千亿。
(五)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各家金融机构将金融产品放在互联网平台上,用户通过贷款用途、金额和期限等条件进行 筛选和对比,自行挑选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其核心本质是“搜索+比价”。在这种模式下,互联网金融门户主要扮演信息中介的角色,本身不参与交易和资金往来。
(六)众筹模式,是指项目发起人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传播特性,向公众展示自己的创意,争取得到足够的认同和支持,募集公众资金的模式。众筹项目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但不能涉及资金或股权。目前,我国的众筹平台多数带有公益和慈善色彩。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六大特点
(一)成本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 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 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二)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 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 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
(三)覆盖广。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四)发展快。近年来,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目前余额宝规模近500亿元,上线至今以日均5亿元的增速增长,已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五)管理弱。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目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 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目前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 步阶段,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六)风险大。一是信用风险大。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 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去年 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目前,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商业银行的对策建议
(一)理性看待。作为新兴事物,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制造了“眼球效应”。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规模相 对较小,短期内不会动摇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传统商业银行的公众信誉度较高,资本实力雄厚,基础设施完善,物理网点分布广泛,具有受法律认 可的准备金制度,接受充分严格的监管,已经建立起了看得见摸得着的信任。此外,一些金融业务需要专业人士的经验和判断,信息技术无法完全替代。从这个意义 上说,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更像是对传统商业银行的补充,提高了传统金融的效率,扩大了服务范围。
(二)转变观念。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加速了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企业正凭借数据信息积累与挖掘的优势,加速在供 应链、小微企业信贷等领域布局扩张,未来可能冲击传统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抢夺银行客户资源、替代银行物理渠道,颠覆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对此, 商业银行应转变发展观念,真正以客户为中心,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创新商业模式,构建自身独特的价值链。
(三)融合共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不是一种纯粹的竞争关系,二者之间有很大的融合空间。互联网金融在渠道、 创新、客户需求方面拥有大数据的优势,而传统商业银行的优势则是对金融风险的把握,拥有稳定的基础金融服务和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可 以吸收、应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组织模式,实现自身的转型与调整;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公司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合作可以提升自身的资金能力和风控水平。商业 银行应进一步巩固优势领域,同时积极拥抱互联网,顺应潮流,深度整合互联网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提升客户服务质量,拓展服务渠道,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